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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搶救文化古蹟事件簿
無聲的抗議
土庫鎮的舊市場位於街上,街廓範圍大約三到四個里,其他村里部落散居田間附近,屬於大家習慣稱呼的農莊.一般而言,凡屬街上的建物或大小事,田莊聚落居民大都含蓄不太介入或參與意見.
可是我們的制度卻讓我們有權利選出〔代表各庄選民〕的賢能之士,推舉他們出來為大家服務.
現在問題來了,位於市中心的舊市場,瀕臨拆除,各庄選民未必人人都會覺得和自己有關,不見得會表達意見.可是身為各庄里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卻被法律賦予權利.他們可以代表各庄里民投下〔保留〕或〔拆除〕的意見.
站在法上,那是他們應該做的,也是他們的責任,可是站在情理來說,庄民並未表態支持〔保留〕或〔拆除〕.那麼,在這個時候民代照理說應該是順應民情投下〔空白的選票〕才不算違反民意.
這個假設如果合理,那麼,這個審議案如果出現〔拆除或保留〕的票數,超過三到四席.選民可不可以請教該區選出來的代表們:你代表的究竟是個人?還是全體選民?
土庫順天市場是公家的,是全民共有的文化財,不是只有公所或某少數人的私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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