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雜記
清朝台灣府志中稱呼原住民為番,今天看這些則有另一種想法;稱呼另一個與自己不同文化的人叫番,有貶意,不管拿到哪裡去解釋都沒有第二種說法。
可是我看到的不是對原住民的貶,而是身為寫作者一方的族群那自大和無知。個人覺得不管是什麼文化族群都應該被同等尊重,所謂敬人者人敬之。
這些歷史資料值得我們重新拿來閱讀,讓我們重新認識曾發生在這塊土地的事情,裡面有些禮法,到今天來看還很好用,比如兩性間的尊重和其他可供現代人參考的二三事。
台灣的農業社會,丈夫稱妻子叫牽手,妻子叫丈夫為頭家。可是我們從筆記中卻看到兩人結婚成牽手;你牽我來我牽你。
男生結婚的叫暹調,凡有婚姻的不能有外遇,會被處罰的。未婚男性叫麻達,女的叫麻里氏冰(這應該念四個字還是兩個,請教大家),女生長到可以婚配可在小寮尋找另一半。麻達用口琴或鼻簫求凰,兩情相悅就可以在一起,然後告訴父母,成為牽手。也有用螺錢下定的。
張巡方有詩:
定情雖假白螺錢
麻達歌諧禮數捐
幾處社寮清月夜
鼻簫吹徹手隨牽。
有牽手也有放手,當兩人不堪斯守終生時怎麼辦?這要看是誰提出的,提出的一方在要等到另一方再結婚了才可以與人婚配,如有違反就要受處罰。罰什麼?罰酒粟和牛若干隻。
張巡臺有詩:
反目還將放手稱
牽牛挈酒痛交懲
何如白首期偕老
高筏迎歸耀彩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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