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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舊建新.的議題聯想~


假如是公廟,是庄頭的廟,拆了,想問,這裡的居民百姓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足以稱為此地的文化圖像和歷史見證.


若私人宮廟,則不敢置喙......


一間房子要挨三四十年也不容易.有時連二十年都會有問題.假如可以用修的,那麼總有一天會等到一百年的.


沒辦法留住三五十年的舊房子,那這個地方永遠不可能出現一座[百年古蹟].


這種,情況,個人管它叫是文化水準的天秤.


但是,如果真的完全不能住人,有安全問題,則以[見證時代]的態度,多少留點房子上面的東西[當做文物]哪怕只有三寸的文字碑記,也值得花二十萬把它留下來鑲嵌在牆壁上,傳給後人.

 

另一篇文章回應帶回部落格~

有朝一日,當我人不在這個世上,廟口講古這個事情也可以像[破報]的力量一樣,有人堅持下去.直到台灣不再拆掉老廟蓋出寸寸裝著典故錯置的裝飾的速交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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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