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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不少人會覺得,為什麼二戰之後才到的人,對台灣的公共造產那麼輕率?
在下是從人的習性去看這個事情的。
一個人,可以在個能曲身地方就安定下來。等到有了家庭之後,就會多點心思在住的上面。
剛開始,可能是租房子。在這段過渡時期,他要求的只是生活上的最低要求,溫飽。
他不會,也不敢在租來的房子做太多的硬體投資。一來錢的使用需要針針計較,再來是動產搬得走;那些裝潢,搬家時是不容易移動。替人家裝潢?除了營業用的公司或店家,必需妝點門面替公司營造形象或招來客人。應該不會為了精神享受去花那種錢吧?⋯⋯
這種過客的心裡。我從這幾年觀察,反思之中。從一群人的身上發現。更從那些公共造產的遭遇裡,隱約看到那種[過客的心裡]。
國民政府帶來兩百萬軍民,剛開始他們沒把台灣當自己的家。被當時的執政者騙?連他們的口號都是把台灣當成[反攻的跳板]。
上面的這麼說,底下的會怎麼想?怎麼做?
他們被安置;有些可能是帶他們逃命的營長,師長替他們張羅的,上面的可能連自己都有[過了今朝沒明日]的愁緒吧?。
日本人蓋的公所,公會場,市場。庄街役場連帶長官職工宿舍,借住罷了。台灣人能想像這批人會像之前那些[日仔時代的人]把台灣當[自己家]一樣,給于建設嗎?
他們,可能連一個庄境的民間信仰,都找不到。更不用想像他們會有庄境認同了。
他們,來自中國各省,我相信他們本來都有自己在民俗上的信仰。但是,他們有的被迫參軍,可能連本來宗族的祭祀禮儀都還沒熟悉就被迫連根拔起,來到一個之前在生命中連想都想不到的地方~台灣。
他們遺漏了華人社會裡面最具人性社會約制規範的民間信仰。那種全庄閤境,必需共同完成執行的歲時節慶(可能是宗族祭祀活動),從此在他們的生命裡,消失。
當他們看到台灣人,怎麼會為了一場民俗活動,搞到[寧為玉碎也不肯瓦全]的民風時,不是試圖理解他們,而是消滅。強硬的出手,沒辦法,只好從教育著手。輕蔑他們,教台灣人的小孩回去嘲譏他們父祖祭祀拜拜的活動。
他們自己沒公媽可拜,也不讓別人拜公媽?
他們嘴裡淨是禮義廉取,忠孝節義。可是從他們這六七十年來的成績來看。有四維八德的,在小可接觸的幾十年裡,我只在個人和家庭看到。
在行政體系映射出來的卻是~以上皆無。
集體~集體,射後不理。
差不多沒辦法預料,過了今朝有沒有明天。
顧房產。替誰顧啊?拆掉,眼前就有[回扣]可拿,還不必為了替別人顧公媽顧道義而礙人眼目。
習性,是會遺傳的,但不必是血源關係。
(附圖是街屋,街屋的存留問題本來由地主自行決定,但現在有了[都市計劃X都計法X都更委員]他們都不是在地居民,更不必有過客的情懷了。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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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