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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用衛生筷(如果能選擇的情形下,我會用店家提供的碗筷),但也不喜歡出門帶著用餐物品。除非是去野餐。
帶著碗筷出門卻不帶便當?在我的觀念裡,有著存心吃別人的企圖?
如果是去參加宴會,我覺得那對主人來說,客人自己攜帶餐具來,是嫌棄主人家的衛生不好嗎?還是怕主人家要為了多洗一付碗筷呢?(台語有句~無差一塊碗一雙筯,你就來嘛~意思是,你來,你來,不麻煩的。當自己家一樣。意思也是在這裡。)到人家家裡去,還自備餐具,在個人的古老觀念來說,是對主人很不禮貌的。
假如主人提供免洗餐具,當客人的,更不能拿出自己的餐具出來用餐。那簡直是直接給主人打臉。這種眉角,不必解釋。越描越黑。客隨主便就是了。
至於出門參加連續幾天的戶外行程,那也就另當別論了,因為當下都是~苦行的行者。懷著感恩的心用餐,如此而已。不過,要是主人真誠邀請,宴請你的話,只有在地主方,不方便提供餐具時再拿出來。不要忘了對主人說聲謝謝。
[後面再補一下上課型的用餐對應~參加活動,則是另一種社會的群族形態。個人觀念,我不會那麼執拗的啦。這只是個人的觀念。畢竟台灣人被B型肝炎和後來的免洗碗筷造成垃圾問題。社會教到大家已經有了新的思維了。
但是由官方和社團,在公眾場合對一般人們推動[自備碗筷餐具]。老實說,個人只覺得他們把閱覽者都當成?我不會講。
(這篇鎖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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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