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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80038.JPG

[田間一棵大樹看久了都有感情,更河況與人生活成長的公共建築。]

(不以實際被拆或正在進行中的爭議建築做為插圖。朋友可以自行套入與您有關的圖片分享拙文。)

 

本文開始~

拆!拆的不止是一個公車轉運站(歷史載體)

拆掉的將是地方政府和民意機關(議會議員們)的文化自信和尊嚴。
對於文化主管機關,老實說,在下對您們已沒什麼信心;

但基於制度禮貌,我尊重您們,同時也仍舊期許您們。

能硬的時候,不妨硬一下。


(分格線一一一一一一分格線)


為土地留下在它身上走過的痕跡,不是為了某個政權在寫歷史。
風霜雨雪天災人禍到生命力的展現與光輝,

透過這些[建物]為生活在這塊土地的人們,刻下紋路。

[以史為鑑]不止是身為智者明君所宜重視的作法。

同時也是展現遠見的氣度和心胸。


一座城市乃至一鄉一鎮,之所以能被稱為偉大,在於能不能尊重歷史與善待於它。
從過去各地發生的[文資事件],對於成者?害者?我永遠記得他們的名字。

善者,智者我永遠尊敬。(如麥寮拱範宮,虎尾O翠閣,土庫市場.......後面歡迎自己填)

愚者劣者我不會忘記他們。.......後面歡迎自己填)

如斯輩者,他再有小言大語,我都將不敢信任他們, 委任於斯。直到他們改過為止。

這不是記仇。這樣做,其實只是在保護自己免於受騙。

 

============================至於地方或中央文化主管機關來講.

以長官(管轄範圍)而言,可能是全境來看古蹟的分佈比例。

但是站在地方而言,每個具有歷史痕跡的建築,可能都是僅此一處。

除了它~就一無所有了。


因此個人才會以[在地的文化認同與自信]去看待各地的公共造產。

至於民間私人(這裡不是指公辦民營或是農漁水利會的部份,那些具有一群人共有的民間公產,個人仍以公共財產看待。)財產,

只要業主自認足夠證明它的情感和它的歷史藝術價值,也該受到文化主管機關的垂青與肯定。

這時這些民間私人物產的所有權者,需要的是一紙[文資身份],好跟都市開發機構(建商)平等對談。

因為業主需要的是第三方的客觀認定。

而文化主管機關職事人等,除了本身有法令的依據之外,也有[評審委員]做為背書。

(雖然偶有受制於某些壓力產生具不具備保存價值的票數遊移,但是理論上還稱得上客觀。)

這也是文化主管機關在爭議建築中,最需要略施巧勁的部份。


舉個例子,虎尾厝被列為歷史建築,原因何在?http://www2.ylccb.gov.tw/content_type/index-1.asp?m=15&m1=7&m2=124&id=141

個人認為還是業主自己的文化觀念夠重,才支撐建築物在地的歷史價值。

讓文化主管部份願意授予那紙[文資身份]。

我想這個案例足以做為有志的業主參考和努力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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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