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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家鄉的廟宇修整談在地文化詮釋權的概念

 
[前言:討論的案例,已經向廟裡的大人陳述反應了,對方也同感我們的關心表示會向匠師要求請他們提出說明。至於後面如何發展,身為在地人的一份子也只能持續關心而已。以上跟大家報告。]寫文,是一種抒懷,不是控告,請大家不要誤會。
 
我們是不是輕易的就把[文化藝術的詮釋權],無條件的繳械給別人了?(前言)

之前都是以憐惜和呼籲的方式在談台灣廟宇建築新象,像一個隔岸觀火的多事者一樣,就算文字情感用得再多,也終究是個外人,難以說到重點。

[在地的文化圖像]這個倒還具體,主要以建在本庄的公廟,接受境內外信徒香油錢蓋起來的都算。
至於[在地文化自信]那得先建立在[在地文化的自我認同]才有實際的意義。如果居住在那裡的人對它都沒有基本的關心,好與不好?都覺得和自已沒有關係。那就不算是具有。(這點應該是目前台灣社會最缺乏的吧!)

我們只要離開生活的所在地,到了一個新的環境,最常遇到的第一件事是[自我介紹]來算某地某市。當一群人以生份的眼神望著你,你可能會自已再補上一些家鄉最被大家熟悉的[地標]替自己的介紹加分。六輕,大家知道。但你可能不會很樂意跟人家這樣介紹你的家鄉。這時你可能會改以附近城鎮裡的知名景點告訴人家,你來自北港朝天宮那鄉的隔壁。哦,都知道。這時北港朝天宮就成為代表你的文化圖像。而你也因為擁有這層關係有了些[自我認同]的信心。如此個人便稱它叫[在地的文化自信]。

假如有人告訴你,那個某某宮廟正面臨拆除危機,而你正是來自那裡。你會為它展開一些搶救或說是悍衛的行動出來。我就叫這種行為具備了[自我的文化尊嚴]。

關於[在地的文化自信與尊嚴]我解釋完了。之前關於介紹各地的廟裡的[裝飾戲文作品]都算是凝聚注意力的手段。那些只能說是在尋找台灣各庄社的[文化圖像]。希望人們因為有趣而引發好奇心,使大家願意回頭尋找屬於自己家鄉的文化自信。在說書者到各地社團上課講古,或是受聘前往貴庄廟埕和大家說故事。這些我都可以很放鬆的用快樂的心情,且不用帶得失的心和各位閒話家常。偶而遇到存留爭議情事時,可以說句[請你們自行解決]。因為它的存留和我個人並沒有直接的利害關係。不管那廟裡有沒有鄭成功,或葉王的交趾陶都和我沒有關係。我頂多只能說替你們感到高興,或替你們惋惜而已。即便拆掉或因故被修到走精。修到完全走味,我也一樣。不會有太重的失落感。就如出現[陰陽倒置]或是張三載到李四的帽子,我拿來當[反面教材]的作品。最不失禮的方式就是不要把地名和廟名講出來,這樣就可以有茶可喝,有飯可吃;搞不好還能多點意思意思。

可是今天(應該說從去年開始吧)家鄉這座廟開始整修。從展開呼籲和搶救,一路走來,多位熱心的鄉親參與。期間文化主管單位的伙伴多次主動參與搶救~無效。但我依然心死多次又活了回來。我能放棄?能雙手一攤說我不再管了嗎?(雖然真的講過,可是真的可以嗎?)就像面對老父的退化過程一樣。不管他多無理頭,或是再如何的不可理喻。我終究是他的小孩。唯一能做的只是防患他做出傷害自己或是傷害別人的行為發生,然後找機會跟他聊天,聽聽他講話。然後微微引導他回到正常的社會秩序上。

台灣廟宇裡的規範在上個世紀末開始出現[反常的行為]。倒裝句,橡皮圖章式的模製品。用錯典故的作品不時可見。可以這麼說,只要在近三十年來新蓋的廟裡,應該都能找到幾個吧。
一地的文化詮釋權被剥奪了!你驚訝?!沒錯,真的是這樣,這個不是我危言聳聽。你想想~早先廟裡應有的文武配置或龍虎對應等等的裝飾作品,雖然未必是庄裡的老人或有才者監督匠師做的,或是匠師按步就班完成的。少見離譜的作品被做在裡面。因此在老一點的廟裡講故事根本不太需要刻意去避開[地雷]。但後來蓋的廟裡,卻是處處破綻。

作品自己會說話,人們依照作品的意思加以解說。讓旅者或學子們或鄉境的男女老少說故事給人家聽。我管這些行為叫[文化詮釋]。

以前的人是不是對庄境的公廟多加關注,做錯了,立刻[提出問題]?我不曉得。但我知道今天很多人對[廟裡的事]幾乎視為畏途。能不踫就不踫。

那天我在廟裡拍照,或許是稍早之前已向裡面的歐吉桑報告過了,引起討論。我在現場拍照,雖然沒參與他們的討論,不過他們似乎故意講給我聽的。其中一句~[做了就好。]

[是嗎?]當下即時在心裡衝出這個反應出來。但是,我忍下來了。
白天忙了到處採訪拍照,到了晚上想的真的就是那句話。[做了就好。][有些事可以做了就好,有些可以嗎?如果真的發現錯誤,難道也不容修改嗎?]很多想法在心裡翻滾。
最後終於慢慢理出個頭緒出來。我們這個社會什麼時候對[自已文化詮釋權]繳械的?幾乎無條件的繳械,外加辛苦趁來的血汗錢(香油錢或捐助條蓋廟的捐款)。
捐了錢後對人家怎麼購買材料或作品,還是怎麼製作的都不再聞問。

可是這些和那些卻能夠替我說話,跟人家介紹我自己。[這個廟,那個某某也是住在這裡哦!][他都到處在講人家的壞話,我們家鄉那個(貂嬋奔月)被他講了幾十遍了呢!沒想到他自已的家鄉也出了這個好看的隔代教養的作品!真是好笑極了。]光是想到這些就讓人不禁渾身打冷顫。
([說別人暢暢],被人家說也該笑笑!)

像這種事情,這樣的窘態,我曾想像過別人也可能難以招架吧?!是的。我曾想過。但我勸人家要勇敢面對。但是今天完全讓我沒有招架之力的現在眼前。我能完全置之不理嗎?[做了就好?]我能不能粗口?我能要求人家條改嗎?已經有人看過,且表示沒有問題!?我能過問嗎?我該過問嗎?
真真是現世報。

但那堵做在[虎尾驛]的文化景觀首任雲林縣長陳世烈的詩,不是在蔡議員岳儒兄協助之下修正了嗎?那也是跨越選區。(為什麼他不是我們選區的候選人?)難道虎尾人真的~唉。休矣。這次肯定不能再去麻煩人家了。再說廟事,廟裡的事與他相距太遠了。其他的朋友能找的也都找了,有所不便我也知道。但我還是要自問一句:台灣的文化詮釋權什麼時候被繳械了?

 
話轉回來,這樣子也未必就是錯的,可能只是自已沒讀書,不知道師父做的是什麼典故或吉祥話而已。。。
 
[這件事,已經向廟裡的大人反應了,對方也有同。他表示會向匠師要求請他們提出作品說明。至於後面如何發展,身為在地人的一份子也只能持續關心而已。以上跟大家報告。]寫文,是一種抒懷,不是控告,請大家不要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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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