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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思考,請雙方試著提出「具體案例」,讓彼此有實物可看。

「特別是主拆重建的一方」,須把「建商團隊」明確指出,並列舉已完成的建案供眾爐下前往觀察。

因為舊廟一拆就回不來了。有必要審慎以對。

假如連溝通都不願意?坦誠說明也做不到?或連出門去看看也不想,叫鄉親怎麼出手一塊做事呢?

就像一個人要蓋自己要住的房子,也會去左右鄰居看看,讓心裡有個藍圖。

再說,一庄一境的公廟底下的眾福戶弟子,牽來攀去都有些親友關係,路頭路尾相砥著(街頭巷尾總會相見)。

找些機會和大家閑聊。同理心而已,都是為神明和合境平安的共同目的設想,沒理由置之度外。

要拆,要修?得繼續下去。自己的庄頭廟搞到這個樣子,對媽祖說不過去。

手背手心都是肉,這樣子婆仔看了也會傷心難過。

(吾輩只是個局外人。這些話,用得到的鄉親不必註明出處,用您的身份和口吻說出即可。在下完全拋棄這篇短文的著作權。且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我網路拼湊來的啦!謹供參考。)

2016年6月25日嘉義島呼書店新書發表前 (2).jpg

2016年6月25日嘉義島呼書店新書發表前 (4).jpg

2016年6月份農村景像 (19).jpg

2016年6月份農村景像 (2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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