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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藝術這種東西就是講求一個[美]字。雖然說藝術之審美屬於[個人主觀]很強的東西。但關於美,還是有個通俗的共同標準。美醜和技術天份都有關係。再加入[工價]預算進入,一分錢一份貨更加會影響[作品的水準表現]。
我寫文對向是普遍的知音。所考慮的是各地有各地已經存在的[現像],所以不敢放進個人觀點的標準去談事情。我知道有些地方的東西真的爛到不行,可是它已經存在於那裡。再說,這種純裝飾的東西,主事者可能沒藝術鑑賞的能力,給包商和匠司的條件又很嚴苛。如果又是一個地方上的惡霸,把持公廟事務,還不準地方人士出意見。甚至還要威脅地方鄉親~不要亂講話。這時,就算地方有良知有知識的人們,也許只能眼睜睜睜的看地方公廟的文化藝術被那些人胡搞。就算有在管委會中擔任要職的長輩,可能也因軟弱或不得助力,而不能保護主公的威嚴,放任神明被那些人欺負,放任那些人把地方文化面子,放在地上踐踏。(他們不要臉,同時也把別人的臉放在腳底下踩,還沾沾自喜)
個人留的一份[在地文化覺醒]的希望和理念。如果有一兩位認同的朋友看到這些拙劣的文章。感受到敝人的心意和理念。轉身回頭去檢視家鄉公廟裡的一切。我說[在面對的那一刻,不管前人留下什麼東西,都必需概括承受。]然後期許一個重興的未來。那時,除了危及安全的東西必需更換以外。對於裝飾性的東西,具有歷史和藝術價值的,相信他會想辦法去延續它的生命。萬一沒辦法延續生命,他也會去找能做得更好的匠司來做。裝飾的東西,可有可無,要做,當然要能替地方的文化藝術加分。如果不能,那根本不需要考量。我講的一句~捧屎糊面,就是這個意思。
我不是說我講的話都是對的,大家都要照我說的去做,不然就不對。
上面那些話,真的,如果有匠司能跟廟方去溝通。讓他們重新對[藝術]這個東西的意義和價值,重新思考。不要再用最低的價格標去承接工程。雙方把事情做到[真善美]。匠司還需要降低品質去謀三餐溫飽嗎?手底下的工夫,騙不了人的。
我不好在貼出來的作品寫出太多個人的評語。如果有人不覺得爛的東西叫作品,當然可以用更粗俗的話去形容。但那對事情不會有幫助,而且還會讓我自己的路越走越窄。我不會那麼無知。 東西自己會講話。誰有權利講話?只有[出錢的人]才能主意。只有那地方的人士,才能自我檢討。而身為客者,只能借鏡回到自己的家鄉要做事的時候,才提出來比較。然後從中找出自己喜歡的匠司前來替自己家鄉那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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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