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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說要去說服他人保留老建築(雖然曾有痴心夢想.但我放棄了.)
我只願,透過不斷的解析廟裡那些裝飾戲文作品,喚回大家對自庄所擁有的文化藝術品的注意.

然後,把決定權擲回給鄉親自己.
我只願,不要鄉親們會都開了,合約也跟人家打了,才在後悔.
那時拆留的意見已然分現,就算勉強留下來,只怕傷了地方感情,造成鄉親情感破裂.留老廟也留下仇隙.對地方發展都不會是好處.

(朋友回應:我們可以努力盡一份心當個推廣文化教育的憨人..其它能不能留的問題就給他人去決定)

再回覆如下:也因為如此,喜斌講古的地點除了個人值班點台北保安宮之外,不太會出現第三次(偶有熱情回應的才會再次邀約).
理由是個人講古內俗淺白,所指的藝術具都在地可見.是不是寶,要不要珍惜?其實一言已明.


怕的是明珠蒙塵人不識.若拭去塵埃的夜明珠不被呵護,外人就不必多言,避免惹火上身了.


(附加說明:上述淺見只適用於地方宮廟,若是公家建築或公眾文化資產,理應透過廣眾公民公同議決.方為上策.以上拙論望勿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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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