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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搶救文化古蹟事件簿

2009/08/23 21:56

 

 

台中市歷史建築慶興堂留言版輯

目前有25則相關留言或回覆留言,時間流......

 

1.2009/07/26〔到網友家的留言〕嘆!今人不識古人心。

 

2.2009/07/29〔到網友家的留言〕感謝指引,日前去拍回來了。不拍還好,拍完之後,更是讓人感到心痛。一座那麼好的古宅,保有那麼多珍寶的古宅,竟然不入專家之眼。

 

3.2009/07/30〔到網友家的留言〕棟架之美,裝飾之美,土埆建築之特殊,少有民宅會做的卷棚,都在這裡。

那些彩繪作品,都可以當成文化遺產了。歷經八十年的彩繪作品,就算今日最偉大的畫師,都該向他致敬。不說石莊與版主親情的連結,就光是石莊居士和他本名的落款,就夠傳統藝術學院當成研究的資產了。

 

4.〔網友蒞格留言〕vivi115_c,網友留言全文

”就在剛剛 98.08.11 晚上10點左右,寶成集團的馬總和台中文化局局長協調後,
協調結果可能無法逹成共識,所以東興重劃公司和寶成集團以先下手為強的方式,壓霸的把我家-張慶興堂的正身給鏟平了 >.<
原因是隔天早上有記者要來採訪,他們怕會就此拆不了,
所以趁晚上文化局下班、記者又來不及採訪就把我家正身給拆了...>.<
可悲的台灣歷史文物在財大氣粗又壓霸的財團和無能政府手中又斷送了一大件。>.<”

 

5.〔網友蒞格留言〕vivi115_c屋主回報新消息:

今天98.8.12一大早6點20分左右,
怪手大隊開進我家,繼續昨晚被慢半拍警察暫停未完成的破壞,
一隻隻可惡的怪手就在你面前將祖先辛苦從大陸飄洋過海歷經萬難運來台灣的珍貴木材,一把一把的丟到大貨車裏折碎、壓毀,
震耳欲聾的引擎聲、霹靂啪啦木材斷裂聲及瓦片破裂聲,
那種想挽回卻無能為力的絕望,真是令人氣憤到極點,
真想拿大把的鈔票往財團當事人的臉上碴,可惜我沒錢...><
"寶成集團是今年度文建會提報文化資產有功單位"...這真是2009年最扯的獎項!! 文建會在搞笑吧!!??
唉...台灣的歷史在哭泣文物在淌血丫~~

 

6.〔到網友家的留言〕原來你在現場。哀哉台中市,哀哉台灣。

 

7.〔到網友家的留言〕費心了,這算是一場戰役。

 

8.〔到網友家的留言〕太可悲了,那是誰家的子孫啊!替那些拆人家房的人的祖先感到悲哀。也替那些拆人家房子的子孫感到可憐,有父執輩幹黑夜才能做的醜事,叫他們如何在白天出來見人。

 

9.〔到網友家的留言〕此事本難兩全,尤其面對私心與文化的衝擊時。

但紀錄不要丟棄,今事不忘為後事之師。

建議造冊保存,將來可救他處〔歷史建築〕。

如果尚有餘力的話。........

 

10.〔到網友家的回覆留言〕了解,將心先放到一邊,抽離一陣子再說。

 

11.〔到網友家的回覆留言〕有哪些需要在下幫忙的,請不用客氣,到小格告知。

 

12.〔回覆網友的留言〕動之以情,說之以理。親情就是親情,這永遠都割捨不斷的。看張家年輕人如此熱心,叫人感動。

 

13.〔到網友家的留言〕刪除。

 

14.〔到網友家的留言〕念祖先之德,護其物,就算是自然毀損亦不令散失;護先人之名,不做惡令祖先蒙羞。兩者皆悖,拆古屋換鳥籠。

 

15.〔到網友家的留言〕費心了,這算是一場戰役。

 

16.〔回覆留言〕好好保重身體,青山要留著才有柴可燒。

 

17.〔回覆留言〕莫拉克颱風天災造成台灣之苦,台中市慶興堂颱風被拆為人禍。

台中市慶興堂老宅正聽已經被拆。

你認為事情這樣就結束了嗎?

也許你不了解台灣人的韌性。

〔到此結束〕或是〔事情到此告一個段落〕,

(個人覺得那也是我另一個消極的想法,因為這件事太困難了。)

只是,假如事情就這樣子收手,

只會讓那些人更加為所欲為;

未來台灣的古蹟也會像以往一樣,

繼續被殘暴的手法鏟除。

今天要是能夠讓一幢〔一息尚存的古厝〕,

用另一種形態繼續存在。

讓那些以為〔把老房子拆掉〕就可以達成目的的人,

放棄粗暴的手法,改以溫和的方式,

跟這塊土地的歷史文化在陽光下坐下來面對面好好溝通。

那麼,慶興堂正廳被拆才有價值。

慶興堂若能以目前的面相留下來,

讓慶興堂繼續替這塊土地的歷史做見證。

留下慶興堂現狀,除了可堂歷史見證之外,

還有幾個意義,

「慶興堂曾經以肉身抵擋拆房子的怪手」,

「古蹟文化保存借慶興堂向粗暴者宣示不向惡勢力低頭」,

「保留慶興堂現狀代表一個企業者的良知」,

「保留慶興堂也是一個已開發都市反省錯誤的勇氣」。 

因為只有這樣,才真正有一個足夠的理由向世人說:

這個城市的偉大。

可是要達成這個目標要有一個大勇的人才做得到。

 

18.〔回覆留言〕這件事只能這樣,怎麼說我們都是局外人。再說張家後輩有心,個人也替他們感到無奈;畢竟〔獨木難支大廈〕。

這幾日在看一些重劃歷史事件,覺得,像慶興堂這樣的〔案例〕,想要它死而復生,從〔重劃怪手〕手中搶救成功,簡直難似登天。

對文化單位以〔歷史建築〕為慶興堂定位,好像是〔放屁安狗心〕,讓文史工作者暫時停止動作,等風聲過後,利用(颱風夜拆屋)把建築物拆掉。手法很粗糙,但〔歷史建築〕在這時倒像是給文化單位自己有個護身符〔保名保身〕。文化相關單位,既不會得罪文史工作者,也不會落到管理不善,或是被指責失職。

這些〔人民的奴才〕,出了問題就〔地方推給中央,中央又推給某某〕。一推二五八,反正都拆了,誰不服,誰去告嘛!可是有權去提告的人,就是業主,業主若不是最初等著重劃領錢的人,要不然也是被通知領錢的受益者。這些業主在面對重劃巨輪,面臨威脅、利誘種種手段時,誰還管祖先留下什麼文化屎桶?而有抱負有理想的年輕人,往往被嘰是〔吃飯鍋中央〕的人。

文化,在這個時候最好的做法是,幫忙這些老東西拍些照片,好聽一點說是幫忙做些歷史紀錄。很不幸的,我也是其中的一個。

 

註:哦!對了,〔天下的香蕉不是長得都一樣〕,請不要自己對號入座。

 

19.〔網友留言〕vivi2009/08/25 18:19 回應

文化局終於回信了,不過根本就是太極高手。

回覆的部份內容:您建議本府依「古蹟及歷史建築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第3條暨第4條規定處理本案,查文資法第23條第3項:「歷史建築需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同意時,應於災後30日內提報搶修計畫,並於災後6個月內提出修復計畫」;另依前述辦法第4條第2項:「為避免古蹟或歷史建築之重要構件遭毀損或滅失,得依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之申請,採取應變處理措施。」爰此,對於您的建議,仍需您盡力協調族親對於本案保存共識並經各所有權人均表同意後,本府始得依規定辦理。
查「歷史建築」並無「古蹟」、「遺址」等所賦予文化資產保護條款及罰則規定,致無法防止本案發生。本府已函請文建會儘速研擬修訂「文化資產保存法」之文化資產保護條款及罰則,俾有效保存歷史建築。

我看啊~等他們修法修好後,可能全台灣的古老建物都成一塊塊待價而估的平地了。  真是怪哉,一遇到財團政府的強制權全都變成了只能道德勸說了。

20.〔回覆留言〕文化局的回答果好沒讓大家失望;〔歷史建築〕法要修法是必要的,只是那又是另一條讓〔文化義士變成文化烈士〕的一條不歸路。〔但是話說回來,這些不合時宜或不當的法令,修法是必需的,就算當烈士也要做。X君:繼續加油,版主不退縮。死了,可以回魂嘛,你說是嗎?)

21.〔網友留言〕又一次台灣人的文化寶貝被惡霸破壞了~實在可惡,在朝為官~就依法行政~能少一事比多麻煩好~,就算以是列為古蹟了~還是會被文化惡霸伸入破壞~,除了運用媒體及官方外~最主要~還是業主自己意願~留不留~都是業主的權力~就是這樣才有很多無奈

22.〔留言回覆〕同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為官之正道。民主,在此又做了一個一體兩面的示範。

業主的態度才是決定老東西重要的因素,也許,從現在開始,鼓勵一些還保留的老東西的家族或個人,開始思考要怎樣讓〔老東西有新生命〕。

希望透過這個機會,讓有這些資產的親朋好友們,將老東西稍微整理一下,變成一個地方的文化場所,賣杯咖啡,賣些地方特產,提供地方人文講座,提供另一個工作機會給自己或身邊的朋友,除了讓老房子有人看顧之外,也讓失業者有一個收入,得以安家或度日,不要繼續做伸手牌的社會負擔。

殘破的老房子也可以變成地方文化產業,(它可以從殘破的現狀開始講起,從調查就可以開始切入,老房子不像商業觀光景點,必需是完備了才可以進行營運);總之,老房子不要等到財團相中了,才喊救命。

23.〔網友留言〕2009/8/28日下午五點多,慶興堂全部拆除。

24.〔版主回覆〕感謝提供消息。

25.〔版主回覆〕2009/09/13~~

媒體若沒報導,一般民眾不會知道;網路,若沒有媒體加溫,難成氣侯。

為了未來其他的歷史建築和老房子等等,揭發企業主和官僚體系的無能,預防未來再度發生類似案件,才是方向。

光是質疑某企業得獎或阻止,恐於事無補。重要的事,要把官商之間此次的惡行,向世人舉發,建議,最好有產權受損者及所有者出面提告;不然於事無憑,於法無據,法官也不知道要訂誰的罪,要調查誰。

畢竟得獎和領獎跟慶興堂被拆說來〔可〕被當成兩回事,(再說龍山寺被修壞了,連主管權責單位都覺得包商修得很好,要頒獎給他;雖然有問題,但沒人主訴提出彈劾,因此也不會有人把這當成一回事。)一事是一事。

慶興堂被拆,能不能告?若能告才想後面的,若不能告,此次頒獎,個人覺得要反對他得獎,並沒有實質的意義。

不管怎樣,都請留意身家安全。在下不是潑冷水,而是關懷,這股力量不能有一點缺損,互相勉勵。

後記:然而事情就此結束了嗎?我想不會的,現存的老房子還是會繼續拆,而這堆傻子,還會繼續〔多管閒事〕。所有在這次事件參與的兩方人員,你們的名字會被留下來,讓後人偶而提起來念一念。至於是思念、懷念,還是碎碎念,就不得而知了。比如某某,某某,某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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