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搶救文化古蹟事件簿

2010/06/16 14:40

給雲林縣新文化處處長的一封公開信 

前言:所有的一切,都從了解開始的,重做建物歷史的調查,有其必要,最好是鄉親直接參與。我們當時的口號是,〔不用抗爭,我們用掌聲榮耀家鄉〕。 

列入古蹟保護了,但是...... 

雲林縣文化處〔曾經是文化局〕剛上任的新處長,李明岳先生。根據新聞報導,台大碩士,曾在行政院擔任十職等參議。去年回鄉接下家族事業,從學徒當起,送瓦斯。 

李先生,現年三十七歲;從去年開始為家鄉偏遠地區的小朋友募集童書,原本默默無聞的李明岳,一夕之間變成家喻戶曉的人物,媒體爭相報導。善事善行好久少見於新聞報紙,如今,被雲林縣長蘇治芬女士聘任為文化處處長。報導上說昨天才上任。 

我跟李明岳先生不認識,但從報導得知,他有悲天憫人的心腸,且身體力行。他對兒童教育之於民族的重要性,有其深遠刻的了解和體會。相信他對文化古蹟應該也有一定的了解和作法。 

原本想要直接寫信給李明岳先生(對不起,不好意思稱其官銜)的,後來想想,那些公家機關的信箱不一定是他本人第一個打開的(這麼說,讓人感覺,好像喜開郎打算告狀似,其實不是這樣。);我只是想把雲林一些比較有意思的東西,和李先生做個交流而已。說真的,我不曉得在一個文化歷史被長期冷漠、忽略的地方,忽然之間來了一個熱血的文化知青,能不能有所做為。他,李明岳先生能撐多久,他能幫民選縣長做出多少政績出來?能替這個被稱為文化沙漠的縣份,做出多少文化建設來。 

這不是在澆李先生冰水,我們從二三小事的過程中走來,若有所感。吏治態度有時是決定施政成果,而且與民選的為官者難拆關係。 

俗話說〔換頭家又不是換辛勞〕(換老闆又不是換員工的意思)。在台灣,某些地方長久以來的公務人員習氣,連欽差大人〔監察院的諸位官員們〕也有無能為力的時候。(這時候如果有人自動對號入座,我不勉強,但不是空穴來風。因此,建議〔新官〕,請往下看......) 

在這裡要請注意一事,建議新官上任暫熄那三把火;若是你對一個新的環境還不熟悉,請你先把火熄掉,以三個月為期冷靜觀察,等到對所有人等和民情都熟了以後,再說。相信你那時那三把火也不見了,但是卻能提出一些很好的方法,為〔這塊土地做事〕,你的部屬們可能一個也不必動到,但你可能會幫助他們〔成長〕,古人都說了,身在公門好修行,我想應該是這個意思。 

這個時候,喜開郎建議你走入民間。雲林有二十個鄉鎮,自古以來,雲林就是個多種族群混居的社會,有漳州人、泉州人、客家人和原住民及各種人。今天最小的行政單位是里,里下有村莊,仔細的看,細細的分,每個里有自己的傳統;像歲時節慶,每個村莊有自己的信仰和所供奉的神明。公神可能沒有廟,但有莊民崇信的神明敬謹虔誠,且馬虎不得。而地方公廟則是數個里的里民共同信仰中心。平時少見人氣(除了北港朝天宮以外),但是到了生日千秋的時刻,幾百輪大巴士進進出出,就知道那裡邊有多少選票等待開發了。天主教和基督教和回教一樣要保護。 

百姓心中要的是什麼?廟、神明都重要。但是古蹟,在鄉人心中可能只是一個束縛而已。鄉人和主事者不了解,該由誰去向他們解說呢?這個請李明岳先生思考一下。民間信仰和傳統建築被少數人給冷處理了。 

這幾年來,一句〔有座古蹟可以讓一座城市因而偉大〕偶而在耳中聽到。但古蹟的列入與後續的關懷問題,卻少讓人產生連結。文化局處單位對古蹟應有監督和輔導,我們只看到冷漠。應付。我們很少聽到,職是人員主動前往關懷,我們很少聽到職是人員和鄉人閒聊,聽聽這塊土地的心聲。(也許是沒見報導而誤會了,若有請提出,喜開郎會更正,並致歉意。) 

我知道,有些地方的角頭廟有意向〔主管單位〕申請,將老廟提列為古蹟。 

古蹟列管,應是一種榮耀,而非向政府單位要錢的支領單。被列入古蹟的民間財產,個人視為〔那是一張可以驕傲的認證〕也是〔值得鄉人向外地遊客〕彰顯的招牌。但那招牌需要不時擦拭,如廟方歷史的觀光折頁,如解說告示牌的設立,如配合觀光文化活動的宣傳;如環境的維護等等。有些是廟方〔或財產所有權人〕該做的,有些則是官方要為民服務。官方有文化預算可以編列,這從每年新增的地方文宣品和書籍揣測的結論。 

縣境內,有哪些值得保存的老建築,或是某個時代留下的歷史〔見證建物〕。這些,坐在辦公室的人們,可以主動去看,不必等到有人通報才做。(話說回來,多少座被人通報的案子有完美的結局?) 

我知道這些話不能不講。 

所以,今天我要建議新官,在初入新環境,暫熄三把火。你可以只帶隨身袐書,兩個人就輕車簡便走到小鄉小鎮,不必通報里長、村長,直接踏入廟裡,去看看,去聽聽,甚至於不必亮明片露官名。一天跑一個鄉鎮,一個月,應該可以走完二十個。當然,事前該向你的主管報備,不然有人要找你申訴,找不到人時,被告上一狀,恐怕就不太妙了。 

李先生,如果你對在下所說的這些,覺得有點意思,請你在畫面左邊格子裡找到〔雲林找古廟〕按進去看看,也許,對這個歷代文化局處主管最頭痛的問題,會有些初步的,了解。 

2010/06/16端午節,農曆五月初五日,五日節。 

(註:李先生居住的鄉鎮就是外人口中所謂的偏遠地區,我的家鄉其實也是,因為現在除了台北地區,其他的,都市人統稱為〔偏遠地區〕,但我知道很多自以為是都會人的,其實都是從〔偏遠地區〕來的。)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對他會有很深的期許。 

可是,從我對家鄉的了解,〔文化事業〕想在雲林地區〔做出好成績〕,不會是一件輕鬆的事,我想李先生應該比我更了解。

 

==========================================

 

〔2010/06/17有網友回應本文:看到您部落格給新處長的一封信,雖然我不是雲林人,但是心有戚戚焉,希望新處長上任後,雲林縣的文化可以往前進,即使是慢慢地。〕(喜開郎註2010/06/17晚間七點十二分。)

 
2013/12/20後記:又過了三年,或許吧,今天已經沒那個衝動再寫這種信了.當一個人把事情看的越明白,就會越膽小.也許,真的沒那種熱情再幹同樣的事,說同樣的話.如果還有~旁人應該把他送去打針,以免製造社會問題才算上策.不然,可能你也跟他一樣,無藥可救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