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版位


我們太過相信大人一定不會錯,父母一定不會害自己的小孩的.
但我們忘了,他們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慾,也有情緒.
人會老,老了,思維也會因為日漸消失的體力和流逝的權力,感到恐懼.

於是~
可能會做出某些年輕時不會做的決定.


我不是在鼓勵年輕人回去忤逆父母.
我只是想說~有空常回去鄉下,或回去都市的家裡看看老人家吧.就算那不是一個可以任你揮灑的家,就算那不是一個父母慈愛的家,但總是回去.....轉轉也好.


避免讓他們做出讓你們和你兒子們永遠無法補救的錯事.


譬如,......像拆庄裡宮廟砍老樹這類萬世都還不起的缺德事吧.....那些畢竟不是你們家族的財產,那些都是十方善信和神明委託他們管理的,而已.他們~完全沒有權利剥奪眾人的文化財.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久好久以前看過一本古典小說叫海公大紅袍,裡面的主角是舉子時的海剛峰,進京趕考中途,借住一廟,與廟祝閒談得知該廟的頭香非常靈驗,若有人誠心前往獲得一柱頭香,便得神明護佑.海剛峰第二天起了個大早想要上個該廟的頭香.沒想到他四更末進廟就看到一柱香好好的插在爐裡.想想,可能太晚到了,被人搶先一步.第二天更早起床,但又讓他失望了.第三天,他幾乎沒睡,整夜盯著殿裡的動靜.等到廟祝開了廟門,海剛峰就進廟搶了一柱頭香.神明兩旁的護駕私下議論,凡人怎可隨意拜上正神的頭香.向主公稟報要給海剛峰一個教訓,警戒他.主公神明回答護駕,隨後跟隨海剛峰,看看他的行為有無偏差,若見他私心欺天瞞地做出有違仁義綱常的事,可就地提吊陰司地府,先斬後奏.兩位護駕就這麼一路跟隨幾日都不見海剛峰做出失禮無節的事情,正打算離開回去覆命.這一日,海剛峰一早就離開旅店,走了好久都不見人家,口渴不已,剛好路邊有遍瓜田.海剛峰喊了半天都不見人影.他彎腰摘下一顆瓜吃了.兩個護駕看到喜不自勝,對口說:原來正氣廉節也挨不過口渴.且讓我們提他魂魄繳令去吧.正準備下手的時候,只見海剛峰從懷裡摸出幾文錢來,用茅草串著,綁在西瓜藤上.....兩名護駕看了不禁敬佩海剛峰.便回去向祂的主公覆命.
這就是我對頭香的民俗中,聯想到的一貼小故事,當然細節必有差遲.新年期間,剛好有這個新興的民俗活動,撿來與大家說說;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翻翻這本小說[海公大紅袍].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

我不敢說要去說服他人保留老建築(雖然曾有痴心夢想.但我放棄了.)
我只願,透過不斷的解析廟裡那些裝飾戲文作品,喚回大家對自庄所擁有的文化藝術品的注意.

然後,把決定權擲回給鄉親自己.
我只願,不要鄉親們會都開了,合約也跟人家打了,才在後悔.
那時拆留的意見已然分現,就算勉強留下來,只怕傷了地方感情,造成鄉親情感破裂.留老廟也留下仇隙.對地方發展都不會是好處.

(朋友回應:我們可以努力盡一份心當個推廣文化教育的憨人..其它能不能留的問題就給他人去決定)

再回覆如下:也因為如此,喜斌講古的地點除了個人值班點台北保安宮之外,不太會出現第三次(偶有熱情回應的才會再次邀約).
理由是個人講古內俗淺白,所指的藝術具都在地可見.是不是寶,要不要珍惜?其實一言已明.


怕的是明珠蒙塵人不識.若拭去塵埃的夜明珠不被呵護,外人就不必多言,避免惹火上身了.


(附加說明:上述淺見只適用於地方宮廟,若是公家建築或公眾文化資產,理應透過廣眾公民公同議決.方為上策.以上拙論望勿曲解.)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傳統部落裡的公眾事務,在家庭的教育觀念裡邊,也許這個情形是一種常態?!

由長者持家的小孩(其實也是長大獨立了)還有部落公事需要開會時,老人家偶而會事前提醒,公眾事得謹慎以對。莫要意見太多;且以[開嘴損角]警戒子弟,意即提意見者需要多花錢,能不講話就不要多言。

這種事情經過數年,老人家依然慈愛。小孩卻慢慢有了自己的想法。

遠的事不說,單以村子裡的民俗慶典為例。今年元宵燈節迎請神明遶境,在年前廿九日就透過村子裡的廣播系統召開庄民大會。說是大會,其實也就幾個頭家,和一個爐主,一個義意袐書會來參加而已。其他的,藏龍。

村子裡一年的吉凶休咎,端賴聖母出巡遶境本庄過程有無順暢。常發生車禍的路口需要洗路。重安五營。兵馬要犒兵賞將。金銀紙帛要派多少。以往有老乩伯公仔替神明為庄裡辦事。伯公走了以後,出了幾個乩手,惜哉。有的平時言行難服眾意。有的因為工作性質偏黑空,鄉人不喜。有的因為老父不喜他太過熱心庄事。偶有回鄉也常是匆匆來去,像做賊一樣。

兩年前那次的普渡,七旋八折最後拍版定案,以八處分棚大普。聽說更早之前村人曾經為了此事互有指責。某甲譏諷提議者錢太多。某丁說某甲自己怕花錢還管到別人家吃什麼?一言不合~就這麼來上一腳。幸好沒大事發生。

神興,會出名牌,真有威名。但村子裡的事,怎麼做才能出現鄰里敦親?卻不見聖母降駕賜喻。神,沒人不興。像這麼聽話的小孩,應該能生智慧圓融兩者之間。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拆舊建新.的議題聯想~


假如是公廟,是庄頭的廟,拆了,想問,這裡的居民百姓除此之外,還有什麼?足以稱為此地的文化圖像和歷史見證.


若私人宮廟,則不敢置喙......


一間房子要挨三四十年也不容易.有時連二十年都會有問題.假如可以用修的,那麼總有一天會等到一百年的.


沒辦法留住三五十年的舊房子,那這個地方永遠不可能出現一座[百年古蹟].


這種,情況,個人管它叫是文化水準的天秤.


但是,如果真的完全不能住人,有安全問題,則以[見證時代]的態度,多少留點房子上面的東西[當做文物]哪怕只有三寸的文字碑記,也值得花二十萬把它留下來鑲嵌在牆壁上,傳給後人.

 

另一篇文章回應帶回部落格~

有朝一日,當我人不在這個世上,廟口講古這個事情也可以像[破報]的力量一樣,有人堅持下去.直到台灣不再拆掉老廟蓋出寸寸裝著典故錯置的裝飾的速交廟為止......

喜開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